一、(轉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公告「115學年度高雄市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活動訊息。
二、旨揭比賽重要事項如下:
(一)網路報名:請於115年9月1日(星期二)上午8時起至9月14日(星期一)下午8時至線上登錄資料,網址:http://stuart.kh.edu.tw/,各校帳號為學校代碼,預
設密碼abc115;逾期未登錄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列印資料(須由報名系統產生之檔案列印並核章、簽名):
1、保證書1份、作品清冊(含授權同意書)各類1份:請參賽者及法定代理人於作品授權同意書簽章。
2、報名表1式2份: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與左下角。
(1)學生請親自簽名,表示非臨摹、抄襲、由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之作品。
(2)指導老師欄,限填1位就學學校老師(含經學校聘任之代理、代課教師,並須具指導事實)應親自簽名,且應負有審核作品無違反前開規定之責任;若無指導老師則填「無」。
(三)送件、退件方式:
1、作品送件與初賽作品退件採分流制,送(退)件作品請各校自備推車、自行派員搬運,。
2、送件重要事項:
(1)送件時間115年9月15日至17日(星期二至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採分流制:
甲、南區學校(含美術班):9月15日(星期二)至9月16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
乙、北區學校(含美術班):9月16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9月17(星期四)下午4時止。
(2)請統一指派專人送件,個人或非學校單位送件均不受理。
(3)送件時請一併繳交相關核章表單(保證書、清冊、作品授權書)。
(4)郵遞收件:送達日應為115年9月17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非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請務必將作品包裝妥當,承辦學校不負作品因運送損壞之責)。
(5)收件地點:海青工商教學大樓1樓川堂(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1號),惟因應周邊道路工程,來車請改由「必勝路大門口」進出。
(6)聯絡人:海青工商教務處設備組長,電話:(07)5819155分機330。
3、退件重要事項:
(1)初賽退件:10月27日至10月28日(星期二至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於海青工商教學大樓5樓1503教室辦理,採分流制,南區學校(含美術班):10月27日(星期二),北區學校(含美術班):10月28日(星期三),初賽得獎獎狀於各校領取退件時同時領取。
(2)決賽退件:11月30日至12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於海青工商教學大樓5樓1503教室辦理,決賽得獎獎狀預計於116年2月底前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寄送至各得獎學校。
(四)各校負責送退件人員同意公假登記(課務自理)。
三、書法類評選及錄取方式(書寫簡章請參閱計畫附件1):
(一)書法類作品依參賽作品五分之一為原則,另擇優入選現場書寫參賽者。
(二)115年9月24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於本局網站及美術比賽網站公告現場書寫名單,請各校協助提醒參賽人員。
(三)115年10月4日(星期日)上午10時於中華藝校進行現場書寫競賽,前三名作品逕送全國參加決賽。
四、建請各校報名送件前可自行進行以圖搜圖檢視,確保參賽作品為學生個人之創作,不得有抄襲或代筆之情事,違者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五、其他相關資訊請參閱實施計畫,本案指導老師敘獎事宜請逕依實施計畫拾、獎懲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