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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6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0060291號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暑假期間安全,請各校運用集會或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另請學校多加關懷、瞭解學生身心狀況,並適時給予輔導及協助。
高雄市115年度各級學校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預防宣導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