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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依據文化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1條規定,藝文表演票券常見的黃牛行為包括「加價轉售」及「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兩大類,舉凡加價販售、綁物販售、送特定品牌咖啡如星巴克等態樣,無論有無成交,只要有加價販售行為即違法。二、檢送防制黃牛相關宣導圖卡、海報各1份,請協助加強宣導相關規定,提醒民眾勿違法購買或轉售票券,以免受罰。
海報,海報-1,海報-2,海報-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