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陞遷法暨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人員:
(一)職務編號/職稱:A150110/書記。
(二)職系:綜合行政。
(三)職務列等:委任第一職等至委任第三職等。
(四)名額:正取1名,另得視成績酌增備取2名。
三、徵才期間:即日起至114年10月8日(星期三)止。
四、工作地點: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807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9號)
五、工作項目:
(一) 辦理教務處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資格條件:
(一)具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必備)。
(二)具有綜合行政職系(含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一職等以上。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須滿10年以上】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具備電腦文書處理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等)基礎操作使用能力、熟諳多媒體影音製作(威力導演或其他剪輯軟體)、繪圖軟體(illustrator或photoshop等)或生成式A等工具之操作能力者尤佳。
(六)工作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七、報名方式及應繳證件:
(一)一律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通訊及現場報名,報名表及相關證件請於114年10月8日(星期三)前上傳,逾期不予受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校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本校報名表及相關證件掃描為一個PDF檔(限10M以內)上傳。
(二)報名資料:
1.繳交下列證件,以A4格式依序掃描上傳(請「親自簽章」加註「與正本相符」):
(1)報名表 (已附照片並簽名,請至本校網站行政公告下載使用)。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8eMJgogPOTMOAKXrtlVL3aeaDdDKLMNT?usp=drive_link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外國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
(6)現職派令。
(7)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8)最近五年(109至113年)考績通知書。
(9)切結書
(10)採購證照、語言檢定或其他證書證照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2.資料不完整或經審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另行通知。
3.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於上班時間(8:00~17:00)洽教務處許主任或江組長(聯絡電話:07-3815366分機2207、2306);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7-381-5366分機2313人事室黃小姐。
八、甄選方式:
(一)報名截止後,先就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由本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60%)及電腦實作測驗(40%)。
(二)本校預定10月16日(星期四)下午進行面試及電腦實作測驗。參加面試及電腦實作測驗名單將於114年10月14日(星期二)公告於本校網站行政公告,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
九、錄取名額及應注意事項:
(一)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正取1名,得視成績酌增備取2名。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候用,並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如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校得予從缺。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二)甄選錄取人員名單,需俟權責機關或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後,再另行通知,並依規定辦理商調作業。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十、其他事項:
(一)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班時,則甄選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校網站公布,請各參加甄選人員自行上網查閱。
(二)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