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甄選約僱人員1名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約僱人員甄選簡章

一、 依據:
(一)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規定。
(二)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管理規範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人員:
(一)職稱:約僱人員。
(二)等次:四等(25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4,775元) 。
(三)錄取名額:正取1名、擇優列備取2名。
(四)僱用期限:自府函發文日起至115年7月21日(代理育嬰留職停薪職缺,倘代理原
      因消失即無條件停止僱用)。

三、辦公地點: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地址: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9號)。

四、應徵資格: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工作態度積極,具有服務熱誠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工作調 
      整者。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等)基礎操作使用能力。熟悉多媒體影音製作(威力導演或其他剪輯軟體)及繪圖軟體(illustrator或photoshop等)能力者尤佳。

五、工作內容:
 (一)辦理各次段考及學期補考相關作業。

     (二)辦理代課、課輔、兼代課等相關教師鐘點。

     (三)辦理共同、專業科目作業抽查。

     (四)辦理課業輔導相關事宜。

     (五)協辦教師甄選。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報名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者,請檢具下列表件(請以A4格式列印,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名),於114年8月4日(一)前以掛號郵寄或截止日下午5點前親送至本校人事室,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缺」。
(一)報名表(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RyE9vfZGxnZ1G6_QAVeP_UFl1BOkmeH4?usp=sharing)
(二)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影印於A4同一面紙上,並請勿剪下)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五)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請向警察局各分局外事科申請)
(六)身心障礙證明(無者免附)。
(七)工作經歷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八)全民英檢及格證書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無者免附)。

七、資格審查:經審查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報名,倘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八、甄選方式與程序:
 (一)甄選流程

         1.初試:書面資料審查(擇優錄取)
         2.複試:面試100%(10分鐘)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參加複試,參加複試名單、複試時間與地點將於114年8月6日(星期三)公告於本校網站行政公告,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

九、錄取方式及通知:
(一)正取1名、擇優列備取2名,惟甄選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若參加甄選人員成績均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本校得予以從缺。
(二)甄選錄取人員名單,需俟相關機關或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屆時再另行通知;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正式錄取人員應備相關證件正本,並於本校約定日期前親至本校人事室繳交,逾時未 報到者以棄權論,屆時由候補者依序遞補。
(四)備取人員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十、注意事項:
(一)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人員自行負責。
(二)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致停止辦公時,則甄選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校網站公布,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如有報名或簡章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7-3185366分機2274人事室黃小姐;
      工作內容請洽教務處許主任07-3185366分機2207、2209。
(五)本職缺為育嬰留職停薪缺,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約僱人員應即停止僱用,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