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辦理「114年傳統偶戲校園戲團扶植計畫」

一、本館為加強傳統影戲、布袋戲及傀儡戲傳承工作,以學生為對象,融入人文、藝術教育及鼓勵校園偶戲戲團各項活動推廣,辦理旨揭計畫。
二、申辦學校請於114年6月18日前提送計畫書至皮影戲館(820高雄市岡山區岡山南路42號),經本館辦理審查後,酌予經費補助。
三、受補助學校由本館安排於114年9至11月(暫定,得視本館實際需求安排演出時間及地點)至皮影戲館或自校演出乙場,並於114年11月30日前檢附相關核銷及成果資料,逕送皮影戲館辦理核銷作業。
四、本計畫以傳統皮影戲、布袋戲及傀儡戲之高雄在地故事劇碼為補助重點,每校教師(內聘)鐘點費以40(含)節(16,000元)為上限,並必須外聘本市傳統戲團成員授課4節以上,外聘講師鐘點費每節課不得超過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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