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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華民國 114 年 4 月 18 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 1140113583 號公告修正應記載事項第 18 點,自即日生效。
來源出處: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https://pip.moi.gov.tw/Publicize/Info/G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