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有關本市「心理健康資源」等資訊(如附件)

轉知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有關本市「心理健康資源」等資訊(如附件),俾利強化學生族群心理健康
說明:
一、依據市府衛生局114年3月19日高市衛社字第11432985400號函辦理。
二、學生就學階段常因課業壓力、交友、自我調適、親子關係及人際關係等問題致情緒困擾,囿於學生族群經濟未獨立及家長負擔,為促進心理衛生資源之親近性,衛生局特彙整本市心理健康資源,其中包含提供學生價格方案之心理諮商/治療資源,供本市學生、家長及學校運用,以善用社區資源亦促各心理健康資源與在地連結。

附件1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