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工113學年度第2學期延修生隨班修讀選課及註冊注意事項
本校於修業年限內未畢業之延修學生,欲申請隨班修讀者請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選課時間:114年2月11日(二)至2月17日(一),每日8:30 - 12:00、13:30 - 16:30,逾時不予辦理。(延修課程請依原有科目之名稱與冊別辦理選課)
二、選課地點:教務處實研組。
三、上課方式:隨該科目原班級上課時間修課,依規定需參與全學期之教學活動(含評量),若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合計達該科目全學期總修習節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以零分計算。
四、費用:(一)平安保險費175元。
(二)學分費每學分450元。
(三)實習科目每學分加收材料費100元。
五、繳費方式:114年2月18日(二)16:30前持繳費單至總務處出納組繳費,逾時不予辦理。
六、應備資料:歷年成績單、學生證。
七、延修生上課應著校服及攜帶學生證,並遵守學生管理辦法及「重補修」、「延修」相關規定。
八、學生未在修業年限內修畢應修課程者,得延長其修業年限,至多二年。身心障礙學生因身心狀況及學習需要,得延長修業期限,至多四年。學生因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得延長修業期限,至多四年(不含休學)。
九、若為役男請於選課流程辦妥後自行至教官室辦理兵役緩徵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