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客家委員會「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及「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計畫」各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11日臺教社(四)字第1130092095號書函辦理。
二、113年度旨揭2項實施計畫申請期限至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止(以郵戳為憑),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客家委員會承辦人劉冠廷,聯絡電話:02-8995-6988#548。
三、詳請參考附件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