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賽結果各組取6名進入決賽 (若遇第6名有同分者,則增額錄取),如附件。
2. 決賽日期:113 年 10 月 02 日(三)下午 14 :20 起,於本校活動中心進行。
3. 決賽注意事項:
(1) A、B組歌唱決賽當天不備電視螢幕提詞。
(2) 決賽時,每組時間上限為7分鐘。A、B組請自備無人聲伴唱(A、B組)或配樂(C組)的CD或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參賽者與演唱歌曲:例如電子三甲張哲倫好好先生並於CD封面上貼上班級姓名演唱歌曲標籤),若是自編曲,請自行準備,並請於9月26日(四) 中午12:30前繳至訓育組,逾期視同棄權。
4. 評分方式:
(1) 百分比:歌唱、才藝技巧60 ﹪、表演及台風30 ﹪、曲目理念10 ﹪(含表演者一分鐘的理念說明)、創意(含反串)10 ﹪。
(2) 各組錄取前六名入選決賽,並於決賽時決定名次。
5.獎勵辦法:各組錄取前六名,頒發獎狀及禮券各200元(B組情歌對唱2人),共計24人次,合計4,800元。各組得獎名額得視報名組數及評審判斷調整或從缺錄取,經費來源擬由學務處相關經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