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主旨:檢送本市113年度產(企)業參訪、職涯宣講相關資訊

    
主旨:檢送本市113年度產(企)業參訪、職涯宣講相關資訊(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規定第9條略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開設或採融入式之職業試探、生涯輔導課程,提供學生職業試探機會,建立正確之職業價值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課程綱要,應納入職業認識與探索相關內容;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應安排學生至相關產業參訪。
二、為利貴校辦理上開職業試探相關課程,提供本市113年度相關產(企)業參訪地點資訊及職涯宣講人員名單供參,貴校如有相關需求,可逕洽產(企)業及職涯宣講人員辦理。
三、旨揭相關資訊同步公告於本局網頁(首頁/各式表單/高中職教育科/國中技藝教育課程/113年度本市產(企)業對接之職業試探相關資訊)。
 

附件:   113高市教局10-1  113高市教局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