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學年度獎勵教師及學生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轉知~「114學年度獎勵教師及學生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及本市114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鼓勵本市師生參與本土語言能力認證,提升本土語文專業素養及學習興趣,特訂定本獎勵計畫。獎勵對象包含本市所轄公立高中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現職校長、現職編制內正式教師(報名費補助含長期代理教師)及本市所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生。
三、旨揭計畫獎勵標準摘要如下:
(一)學生部分:通過閩南語/閩東語能力認證,依級別發給200元(基礎級、初級)、500元(中級)或1,000元(中高級以上)禮券。客語及原住民族語獎勵請依本府相關委員會規定申請。
(二)教師部分:通過閩南/閩東語、客語或原住民族語指定級別認證者,獎勵1,000元禮券,並得依級別核予嘉獎一次至記功一次不等之行政敘獎。
-----------------以上若有相關疑問或需求,請於3/20前置教務處課務組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