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115年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實習金師獎相關資訊

一、計畫申請方式說明:
(一)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20日(星期五)止。
(二)申請方式:紙本申請,請將申請資料裝訂成冊,依限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信封註明「115年度金師獎」。
(三)申請表件及作品格式請參考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官網(https://eii.ncue.edu.tw/practice/)公告「114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參賽資料格式」(如附件2,第11頁至第17頁)。
二、獎勵機制:
(一)獲獎實習教師頒贈獎狀乙紙及致贈圖書禮券(以下簡稱禮券),特優獎5,000元禮券,優等獎3,000元禮券,優良獎2,000元禮券。
(二)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依獲獎名次排序薦送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薦送名額依教育部當年度公告);獲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薦送者,需另依教育部最新公告參賽資料格式,依限繳交資料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實習與地方輔導組。
三、本案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實習與地方輔導組,聯繫電話:(02)7749-1234、(02)7749-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