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鑑於以電力驅動之交通工具逐漸盛行,衍生之違規事故亦有增加趨勢,加強交通安全宣導。

(一)微型電動二輪車騎乘安全規範

1.車輛掛牌:微型電動二輪車需先取得車輛之出廠證明後, 經過檢驗合格並投保強制保險才可領牌。另,微型電動二 輪車掛牌緩衝期已正式結束,自 113 年 11 月 30 日起,民 眾未依規定完成掛牌且強行上路,將處新臺幣 1,200 元以 上 3,600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2.行駛規範:騎乘者須年滿 14 歲,不用駕照即可上路,但仍 需遵守交通規則,騎乘時應配戴安全帽,不得載人或酒駕, 且行駛時速不可超過 25 公里,也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 置等。

3.宣導素材:包含影片、圖卡等,可至交通安全入口網/微型 電動二輪車專區(https://168.motc.gov.tw/theme/ebike) 查詢使用。

(二)電動滑板車使用規範

1.電動滑板車在台灣屬於「原則禁止、例外開放」的狀態, 儘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增訂「個人行動器具」 的分類,但須由地方政府進一步制定相關管理辦法並公告 可開放行駛的路段。惟目前尚無地方政府制定相關規範。

2.禁止行駛區域:電動滑板車不得在台灣的一般道路、騎樓 或人行道上行駛。

3.允許行駛區域:目前僅允許在封閉或私人場域內(例如: 校園、特定園區、公園等)使用。 ➢ 在高雄騎電動滑板車,主要可在駁二藝術特區、衛武營 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橋頭糖廠、中央公園等熱門景點區 域的指定範圍內騎乘,主要使用 oloo 或 HIGO 等共享電 動滑板車服務,透過手機 App 租借,方便探索這些觀光 區的景點。請注意遵守園區規範,不在一般道路騎乘, 並注意電子圍籬與安全規定。

4.罰則:違規在道路或人行道上行駛電動滑板車,將依《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新臺幣 1,200 元以上 3,600 元 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繼續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