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獎勵德行優良,服務熱心及守法、愛校之優秀學生,並藉擴大表揚,形塑青年行為典範,建立校園良好風氣。
二、主辦單位:中國青年救國團
三、承辦單位:救國團高雄市團委會
四、表揚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辦理日期另行通知)。
五、表揚地點:(另行通知)
六、表揚方式:
(一)救國團各縣市團委會於慶祝青年節活動中隆重表揚。
七、遴選標準:學校在校學生品學兼優,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足資同學之楷模者:
(一)代表學校參加各項競賽,屢獲佳績,有具體事實者。
(二)擔任校內班級、社團幹部推廣社團活動,有具體貢獻者。
(三)崇法守紀、友愛同學,有具體事實,足資表揚者。
(四)刻苦耐勞、純樸勤奮、熱心服務,堪為青年表率者。
(五)具有其他優良德行與傑出表現,足堪青年楷模者。
八、遴選方式:各學校得依據本要點遴選優秀青年二至三名(國中、高中職及五專前三年級,日、夜間部可分別遴選)並於115年2月13日(星期五)前將遴薦表(如附件)彙送救國團高雄市團委會(前金區中正四路189號)或是將遴薦資料上傳GOOGLE表單(網址: https://forms.gle/yCegeWvyZxAXk7gv6 )審查,逾期視同放棄推薦。
九、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之。
*有意願參加本項活動者,請將相關表格於截止日前送至學務處訓育組,謝謝。